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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山哪里可以放生乌龟 放生的误解是什么,都有哪些

来源:未知   作者:不详   发布时间:2022-11-09 12:28   点击:787次
摘要:如果你不执着于空,那么这个实相就会在所有的佛法中,我们现在就能看到所有的佛法实相。第二,以圣人为例,以为一切佛法都是虚幻的,他们执着于空性。我们都执着于第三世界,

此种计虑,似乎有理,实则为阻人善念,助人杀业。其人幸得为人,或不至身受杀戮,故作此无理之理,以显己之智,能折伏放生者。使彼为鱼,及诸生命,当受杀时,断断不肯起此种想念。唯冀有人救己之命,别无他种“救亦恐或后来又被别物所食,别人所得,唯愿甘心受戮,免致后复遭殃”等想。果能当此时,作此想念,尚不足为训。况万万不能当此时作此想念,而于无关痛痒时,作此阻人善念,启人杀机之语。其人来生,若不自受其报,则日月当东行,天地当易位矣,言可妄发乎。

大鱼食小鱼,固有此事。放之又遭捕,亦不能无有。若谓小鱼被大鱼食尽无余,则无此事理。放者尽被人复捕去,亦无此事理。何得如是过虑?譬如救济难民,或与一衣,或与一食,亦可不至即死。在彼则当曰:“此一衣一食,何能令彼终身温饱,与之有何利益?不如令彼冻饿而死,便可不至长受冻饿矣。”又如强盗劫人,有力者为之捍御。彼将曰:“汝若能捍御彼一生,则为甚善。唯捍御一时,究有何益?反不如任彼抢劫一空,后来不至再被抢劫之为愈也。”父母之于子,常常抚育,而慈母不能抚身后之子。彼将谓:“既不能抚育,不如杀之之为愈乎?”君子修德,不以善小而不为,不以恶小而为之。彼必期于万无一失,方肯行放生,则令世人尽寿皆不行戒杀放生之事矣。其人将来必膺万无一人能救己于死也,哀哉,痛哉。

见人杀生,能救则救。否则发大慈大悲心念,以期杀生者,并所杀之生,各各消除业障,增长善根。而所杀之生,即从此往生西方,了生脱死。岂可不依佛意,妄生瞋自瞋他之烦恼,而通宵不寐也。不观周安士先生见一切神祠,及一切畜生,皆劝发菩提心,令求生西方乎。(此系依佛言教,非彼自立。)纵彼不领会,而我之悲心已诚挚恳切矣。此实助成净业之大宗也。

买物放生,若依究竟自愍愍他而论,固当埋之不可仍倒于水中,以死物浮水,究非善策。若谓已死,与家人食,并施与贫人,亦无不可。当令食者多多为彼念佛,以此是放生物,否则食之有罪过。若能为彼念佛,则彼此各有利益。以此相劝,亦能诱彼食者少种善根。

光一向不主张于佛菩萨诞期,及各朔望好日期放生。此事已成铁案。捕生者特为放生者多捕,则买而放者,亦多有因放而捕来耳。然人情多好名,此各日放生则有名。又人情多以因循了事,若不于此各日放,则便不肯特为买放矣。……放生以志诚为彼念佛持咒为本。所有仪式,亦不过表示法相而已。如有其人,固宜按仪式行。否则但竭诚念佛即已。

洪:如果你没事 你可以看看现在各种法律的现实

上节课,我们学习了五个形而上学意义的名称的解释。接下来,我们来学习显化。为什么解释完名字还要展示身体?因为经典的名称是以本体为基础的,如果没有实体,名称就不能成立,所以经典的实体要在经典介绍之后显示出来。这本书的实体是基于各种法律的现实。

佛法就是一切佛法,包括山川、鸟兽、宇宙。真实是指真实的状态,不虚假,不虚幻,不虚假,也就是所谓的本体。

世界上的普通人执着于世界上所有的法律。第二,以圣人为例,以为一切佛法都是虚幻的,他们执着于空性。真是举一反三。徐贤大师说:“治天下之语,生人之业,皆循正道,皆入实相,皆法辉煌,皆法奇妙,唯世人所责,心沉重。而是把奇妙的规律变成坏的,所有的规律都是真实的,都是自我满足的。”

世间的一切法,都遵循了佛法,进入了现实。为什么我们众生看不到一切法的实相?是因为我们离别的心太重了。法律的现实就是现状,无法推测,也无法区分。只要你有丝毫的猜测和区分,就会成为障碍。

我们举个例子。我们都执着于第三世界,过去的世界,现在的世界,未来的世界。过去的是过去,现在的是现在,未来的是未来。这三者是相互分离的,但又不是相互融合的。似乎我们都认为这是一个固定的阶段。但是仔细研究一下,前世有前世,今生,来世。那么以此类推,现在的世界和未来的世界有三代,所以没有相。

我们的身体和我们的义也是如此。我们都执着于五尺身,以此为真我。事实上,这个身体一直在变化。前一秒的你和下一秒的你都变了。其因缘组合已变,故不确定。

佛经上说“四大冤无,五蕴皆空”。一切有为之道都是因缘合一的假象,没有自性,只有空性。如果我们不执着于它是真实的幻觉,不执着于一切虚幻的规律,那么我们就是空无一物的。如果你不执着于空,那么这个实相就会在所有的佛法中,我们现在就能看到所有的佛法实相。

洪讲座《妙法莲华经》节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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